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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审美
2015-05-12 10:06:59   编辑;admin  
在当代,审美早已逾越了“美的艺术”的边界,实现了向生活领域、文化领域的挺进,即已由艺术审美转换成为文化审美。文化审美的勃兴,一是得益于现代艺术自身发展所呈现出的反审美、反艺术特征,打破了“美的艺术”的疆界,促使“艺术&r..
      在当代,审美早已逾越了“美的艺术”的边界,实现了向生活领域、文化领域的挺进,即已由艺术审美转换成为文化审美。文化审美的勃兴,一是得益于现代艺术自身发展所呈现出的反审美、反艺术特征,打破了“美的艺术”的疆界,促使“艺术”走向泛化;二是文化的感性化、符号化等特征,使文化显现形式自身具有进入审美的内在基质;三是技术进步对艺术创作和传播带来了革命性影响,凸显并强化了艺术与文化之间的连续性。同时,就美学作为感性学而言,文化审美则具有理论的合法性。因为,审“美”实则审“感性”,艺术感性的泛化和向文化感性的拓展,自然会激发文化审美。
 
      在文化感性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艺术感性与文化感性边缘重叠的关节点。它既可以向上提纯而跃升为“美的艺术”,又可以向下扩展而泛化为一般的文化形式。基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凭借自身的艺术性、生活性和文化性特征,成为了文化审美的重要形式与内容。
 
      “非遗”文化性成为创意之源
 
      艺术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性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习俗、情感和精神的凝结形态,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历程的“活化石”,蕴含着丰富的艺术元素。在目前“非遗”的类别划分中,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显而易见,甚至可直接被视为艺术形式;即便是呈现形式距离“艺术”较远的传统医药类遗产,其历史传承中也潜藏着丰富的“故事”内容。“非遗”中内涵丰富的艺术元素和特色鲜明的审美符号,不仅是艺术创造的重要源泉,而且本身已经成为审美对象。正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拥有重要的艺术价值与审美价值,“非遗”以审美促使自身得以在长时期内实现绵延发展,同时,当下“非遗”的关注、保护和传承也是以审美为重要依据的。
 
      生活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显著性特征。“非遗”的诸多形式,均是源于生活而又复归于生活。由此,“非遗”被烙上了强烈的世俗性和鲜明的功利性,与秉有精神超越性和无利害性的“美的艺术”形成对比。但还要看到,“非遗”自身的艺术性又使它避免了消融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危险,得以保持对现实的超越维度。正是艺术与生活、文化之间的张力,促使“非遗”一方面有主动向“美的艺术”靠拢的冲动而获得“艺术性”提升,另一方面则是为保持应有的生命力而必须植根生活之中。可以说,“非遗”充分体现出了艺术与生活之间、高雅艺术(“美的艺术”)与通俗艺术 (民间艺术)之间的连续性。在这种连续性中,“非遗”在美与艺术泛化过程中得以进入审美领域,并推动了日常生活审美的发展。
 
      文化性,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性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性,源于其艺术性与生活性的交融,并体现出独特的、富有民族性和地域性的文化表征。而这些文化表征则是诉诸具体的承载材料、色彩、符号等感性形式展现出来的。在文化全球化的背景下,“非遗”以其鲜明的文化性特征成为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表现形式。对于异质或异域文化系统的审美者而言,任何一种“非遗”凭借其异质性、新奇性等足以成为审美对象和文化创意的素材来源。尤其是在高新技术和文化消费的推动下,艺术创造已经转化为文化创意,艺术品已经转化为文化商品,通过发掘具有新奇性的“非遗”资源,利用“非遗”审美在文化消费领域中占据主动性,已经成为文化创意的重要捷径。借助文化创意,“非遗”文化审美也得到了发展与传播。
 
      在价值转换中注重审美精神提升
 
      凭借艺术性、生活性与文化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获得了成为审美对象的内在可能性与合法性,但“非遗”作为审美对象真正进入审美活动之中却是在艺术审美向文化审美转向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在“非遗”相关审美展开过程中,与当代审美活动之“过程性”、“流观性”和“功利性”特征的契合,加快了“非遗”审美的发展。就“过程性”而言,“非遗”相关审美对象,并不像“美的艺术”那样与审美者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而是要求审美者亲身参与其中,调动包括视听感官在内的整个身体参与其中,在“非遗”对象的时空展开过程中 “体验”“非遗”之美。就“流观性”而言,“非遗”审美要求审美者不断变换审美视角,在“仰观俯察”甚至是身体移动过程中感受“非遗”之美,并不像“美的艺术”那样要求审美者以无功利的态度“静观”、“凝视”对象。就“功利性”而言,“非遗”审美作为一种受文化创意推动而得以凸显的文化审美形式,被赋予了以审美价值赚取经济利益的功利性,同时“非遗”作为源于生活的审美形式还具有美化生活、美化环境等功利性目的,这与艺术审美之超功利性是不同的。
 
      但是,“非遗”审美的功利性必须受到“非遗”自身内在艺术价值、审美价值和文化精神的制约,不能为了追求“非遗”文化审美产品的经济价值而对“非遗”资源进行过度产业化利用。因为“非遗”文化审美产品经济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非遗”资源之艺术价值、审美价值与文化精神创造性地实现“当代转换”之上的。而这种“转换”的根本前提,就是充分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有之价值与精神,实现“非遗”审美的时代性转换、创新与提升。
 
      如若丧失应有的敬畏之心而以极端功利的态度对待“非遗”审美,戏仿、恶搞、拼贴、穿越等手段不仅无法创作出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 “非遗”文化审美产品,而且将会严重破坏“非遗”自身所拥有的审美价值,致使“非遗”内在文化精神的沦丧而最终成为一种无内涵的、空洞的文化符号。同时,由于“非遗”浓郁的生活气息,很容易让“非遗”审美局限于一种世俗化的生活审美之中,过于强化感官体验的表层审美而忽视内在超越的精神审美。但审美作为实现人性完善的教化路径,保持应有的精神向度,不仅是艺术审美也须是文化审美的应有之义。因此,如何在“非遗”审美的当代转换中着重强调其审美精神的提升,将成为“非遗”审美当代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同时,这也将关涉“非遗”能否实现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谋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最终进入良性的发展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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